最近貪睡的習慣好像改變過來,尤其在假期裡我並沒有大昏迷。今早雖然沒有陽光,但心裡總是覺得太陽綽綽的光在眼角處閃過。喝了兩杯水,吃了奇異果和枇杷果,帶著MP3,就一個人走到公園做晨操。公園的路已經修好了,我站在公園的跑道上,閉上眼睛,深深呼吸著,確定自己實實在在的存在著。
耳機傳來的音樂,總是使我如此虔誠如此清醒。只有如此坦誠地面對自己,才感覺到時間把很多東西都變得稀釋了,就像原應很沉重而且搬不動的石頭,日子久了,儲存了的能量一下子發揮出來,石頭在不知不覺中被自己移動了。
人是否要奪目耀眼才能過得好呢?我總是想得太多吧。有時候在想,把自己的無聊事記下來又有什麼作用呢?過得好過得差根本與別人無關,亦沒有什麼事值得表揚。與其說是渴望被人了解,倒不如說是從根柢處想知道真正的自己是怎樣吧。只是有時候懷疑是否對自己太好,渴望了解自己,主角永遠是自己,而忽略了身邊的人,可能我無法找到一個平衡點吧。
2 則留言:
道經有如此一句:「知所以否,不知知乎」
不去知, 比想去知, 其實自在得多呢
嘩,老師所言甚是。
發佈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