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三, 4月 09, 2008

學問之道

大家都覺得,辛苦是值得的。這幾個月,好像用了所有能量去應付工作,勤力的程度,前所未有啊。不過,督學說過的一句話,好像警醒了大家似的:「快樂並非教育的最終目的,快樂只是教育過程的必然手段。」這樣說好像很沒人情味,不過,想深一層,教育的最終目的是甚麼?在幼兒階段,即兩歲至六歲,或許很多人以為,幼稚園老師頂多做到的,是讓幼兒學懂自理能力及對世界的基本認知。我一直天真地認為,一個人的人格塑造、價值觀之建立和待人處事的法則,都是從小培養。到了一個人漸漸成長,所有的所有,都有根有據,而接受教育,求學問的最終價值就正如明儒學者黃宗羲說過的:「學問之道,以各人自用得著者為真」。好像愈說愈遠,不過,至少,我認為教育這行業是非常有意義的,而且有時候我開始去想,我想把它視為「事業」而非「工作」,更何況,我常天真地認為 (很偉大去想),以生命影響生命,是人生永無止境的追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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